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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商品住房交易量连降4个月 5月下降26%

发布:2011-7-15 9:12:26  来源:奎屯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新疆新闻在线网6月22日消息:(乌鲁木齐在线记者王媛媛 实习生徐雪莲)受市场观望情绪浓厚和住房供应量紧张原因,5月份首府商品住房成交量环比下降了26.77%,连续第四个月呈下降趋势。

  21日,记者从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到,5月份商品住房供应量5.72万平方米,与4月相比下降36.30%。商品住房成交面积24.57万平方米(2426套),与4月相比下降了26.77%。

  从供应量和成交量数据来看,商品住房供应量明显不足。

  根据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统计分析,近几个月以来,首府商品住房供应量略显紧张。主要是一方面受季节因素影响,导致市场供应一年内“上紧下松”已成规律;另一方面,由于政策不明朗致使开发企业持续观望延后开盘,加剧市场供应量紧张。

  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制约市场成交的因素,除了政策收紧导致市场观望气氛浓厚外,住房供应量紧张也是重要原因。

  对于市场供应量不足这一情况,市民吴勇深有体会。

  “自从3月份以来,一直都在看房。都看了3个月了,感觉房子还是比较少,很多还是去年的房子,而且不多。所以挑到现在也没碰到合适的。”

  根据乌鲁木齐商品住房的建设周期,一般到七八月份才会陆续集中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据了解,从5月底到6月中旬,首府在楼市调控方面相继出台了一些规定。

  5月底,首府住房限购令细则开始实施。市民购房时需提交家庭成员住房详情、限购住房明确仅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限购第3套房,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时限购第2套住房。

  6月1日首府正式执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如果您是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您的贷款首付比例为50%,同时贷款利率也是首次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6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正式施行。细则明确规定,12种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

  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分析,随着首府住房限购令细则及新疆一房一价细则等相关政策的进一步明确和执行,预计今后几个月新盘入市规模会逐步增加,这样购房者可选择的余地也会多一些,住房成交量也会有所突破。从目前来看,基于宏观政策有进一步收紧的趋势,市场观望情绪还是比较浓厚。但要保持房产市场健康,开发商必须加大市场供应量。

 相关新闻:

  自治区发改委开查商品房明码标价

  乌鲁木齐在线讯 (记者李凯 实习生 李哲)6月18日、19日,自治区发改委联合乌鲁木齐市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发改委三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集中检查。 

  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商品房经营者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都进行了明码标价,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价”。 

  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于2011年6月18日正式实施。 

  此次联合检查组,对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胜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0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上述四个区域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突击式检查。 

  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商品房经营者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都进行了明码标价,但个别商品房经营者仍存在标价不规范、标价内容不完整、优惠折扣及优惠条件不明确或不兑现等问题。 

  房产商负责人表示,将按相关内容尽快做出整改。 

  据了解,自治区发改委正在组织全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下一步将对昌吉市、石河子市、吐鲁番市、库尔勒市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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