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封闭超两小时须上报
发布:2011-7-19 9:00:55 来源:奎屯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昨天(4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日前施行。高速公路实施超过两小时的交通管制或封闭必须上报交通运输部。
该制度对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时限要求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高速公路(含收费站)需要进行超过2小时的交通管制或封闭,以及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需要进行超过5小时的交通管制或封闭”须上报。(邓杭)
记者昨天(4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日前施行。高速公路实施超过两小时的交通管制或封闭必须上报交通运输部。
该制度对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时限要求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高速公路(含收费站)需要进行超过2小时的交通管制或封闭,以及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需要进行超过5小时的交通管制或封闭”须上报。(邓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