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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钢厂保障房项目:毒泥不会用于农林蔬果地

发布:2011-8-25 10:14:13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实习生姜笛报道:针对媒体关于南方钢厂保障房项目外运土壤排放,是否会造成农田污染的疑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8月23日晚再次作出说明,存在微量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不会用来做农林蔬果地用途。

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第三方有资质专业机构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估,南方钢厂保障房项目九个监测点结果均符合国家居住用地土壤标准,可直接用于建设居住用房,仅2号、7号监测点表土存在微量重金属超标,需经处理后排放。

市住房保障办强调,目前已开挖并外运的约16万立方米土壤并非2号、7号监测点土壤,不存在重金属含量超标问题。根据市环境检测中心8月18日对外运土壤进行的浸出性毒性分析结果,该部分土壤浸出液中的铜、铅、锌、镉、铬和镍含量均低于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不属于危险废物,再次否定了所谓“毒土”的说法。同时,对照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农用地标准,已外运土壤的排放,不会对农用地造成污染。

对于存在微量重金属污染,不符合农用地标准的2号、7号监测点范围内的土壤,市住房保障办表示,将根据环评报告建议意见及环保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处理,确保这部分土壤不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以及自然保护区等用途。最终处理方案,将请环保专家、土壤专家会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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