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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互联网+”创业

发布:2016/6/28 12:38:22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人民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贺迎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结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特点和自身意愿,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互联网+”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简便灵活、易转型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小规模经济实体。

  《通知》要求,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特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优化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开展“创业指导进高校”、发放宣传材料和办事指南等方式,宣传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和工商登记注册流程,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解读和创业辅导。指导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运用商标、广告、合同等手段,实施品牌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注重自身信用积累。结合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等,积极参与、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等建设。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扰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秩序的行为,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会同公安、教育部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诱骗高校学生参与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积极参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黑中介”及各种侵害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加强信用监管,促进诚信经营。

  《通知》还提出,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市场主体总量,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发挥数据资源优势,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发挥个私协会作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组织的作用,促进和帮助非公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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