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世 新疆这一家子继母和儿子对簿公堂 都想要房子
再婚男离世前,立遗嘱房子归妻后过户给儿
都想要房子 继母和儿子对簿公堂
亚心网讯(记者 刘新草 通讯员 董莉)作为丈夫,他先是写下遗嘱将房屋留给现任妻子,之后,为了儿子考虑,他又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这套两次易主的房屋,在房主去世后成为继母和儿子不断争夺的财产。

12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经法官调解后,双方均作出让步:儿子杨建同意继母王梅一直居住在该房屋直至去世,而王梅同意将其中一间卧室腾出由杨建居住。
多年前,杨国斌的妻子因病去世,此后他一直独居,膝下6个孩子,除小儿子杨建一直未成家外,其余的孩子都已成家。
2001年10月11日,杨国斌迎娶了第二任妻子王梅。婚后,王梅竭尽全力照顾杨国斌。看着妻子非但没有嫌弃自己体弱多病,反而照顾得细致有加,感动不已的杨国斌对王梅承诺,这套房子等他百年之后就留给王梅。
2004年5月15日,杨国斌在遗嘱中写道:自己去世后,目前居住的经开区(头屯河区)某小区的住房由王梅继承,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
但随着杨国斌年龄的增长,身体也每况愈下,而他和王梅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增多。“爸爸,您还是把房子留给杨建吧,他身患残疾,又没成家,也没自己的房子,您走了,他的日子最不好过。”看到父亲和继母过得并不开心,再加上小弟弟生活困难,杨国斌的其他几名子女不断劝说父亲。
因这套房屋是杨国斌和前妻的共同财产,为了让杨建顺利继承,兄妹几人还同时写下了放弃已去世母亲在该房屋中遗产继承份额的书面保证。思前想后,2008年3月,杨国斌最终将原本遗嘱里留给王梅的房屋过户给了儿子杨建。
看到丈夫原本答应给自己的房子又过户给了他人,王梅心中充满委屈。
2011年9月4日,杨国斌因病去世。王梅因自己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就将在外租房的儿子、儿媳和孙子接来和自己同住,以方便照顾自己。但对经济并不宽裕的杨建来说,他也很想住进父亲留给他的房子,可继母王梅却将房屋换了锁。在杨国斌去世的5年时间里,杨建只能暂住在姐姐家。
2016年4月,杨建决定要回房子,一纸诉状将王梅告上法庭,要求其搬出现居住的房屋。
面对杨建的诉讼,王梅满腹委屈。“丈夫当时答应房子以后归我,我现在快70岁了,全身是病,除了这套房子,没有可以居住的地方”。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生前行为与遗嘱的表示意思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或所有权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因此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属于杨建所有。
为了不激化两人的矛盾,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对此案经过初步了解后,又走访了杨建、王梅所在社区及周围的街坊邻居,全方面了解两人之间的恩怨纠纷。
随后法官对两人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作出让步并当庭达成协议:杨建同意王梅一直居住在该房屋直至去世,并且允许王梅居住在较大的一间卧室,以方便其家人的探望及照顾;而王梅同意将其中一间卧室腾出由杨建居住,解决杨建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困境,双方保证共同居住期间和睦相处。
至此,一场拖了5年的家庭纠纷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得到圆满解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王俊杰 ]